生活入門 19 分鐘 UPDATED · 2026 / 08 / 13

高鐵自由座不再固定在 10 到 12 車,台鐵坐過站有 10 公里緩衝:第一次自己搭長途火車,兩套規則要分開記

第一次自己搭高鐵或台鐵,最麻煩的不是不知道,而是知道的是舊的。高鐵自由座從 2023 年 9 月 1 日起改成各車次 2 到 8 節浮動,「固定在 10 到 12 車」的說法已經過期;台鐵 2024 年公司化後電子票證從 4 家變 3 家。而且兩套規則不能互相套用:訂票高鐵 29 天、台鐵 28 天;誤點賠償高鐵 30 分鐘起算、台鐵 45 分鐘。這篇把兩邊並排走一遍,從開賣日、購票管道、座位制度、進出站、退改票到誤點與坐過站。

TWTools 編輯部 | English
CONTENTS · 目次

本文 15 個段落

你站在高鐵台北站的月台上,手上是一張自由座車票。網路上的攻略說自由座固定在 10、11、12 車,於是你往月台的一端走。走到底才發現,這班車的自由座根本不在那幾節。

不是你走錯月台。是那個說法過期了。

2023 年 9 月 1 日起,高鐵自由座車票的票面改印「限搭自由座車廂」,取消原本「自由座車廂 10-12」的字樣。現在每一班車的自由座是 2 節到 8 節不等,高鐵會滾動檢視各車次的配置數。要知道今天這班是哪幾節,得看站內旅客資訊顯示系統(售票大廳、驗票閘門、候車區、月台都有)、台灣高鐵 App 的車次查詢,或官網的時刻表與票價查詢。

第一次自己搭長途火車,麻煩的往往不是不知道,而是知道的是舊的。台鐵那邊更明顯:2024 年公司化之後,發文機關從「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改成「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規章跟著換了一輪,但網路上 2023 年以前的舊攻略還在流傳。

更容易出事的是另一件:高鐵和台鐵是兩套規則,長得像但不一樣。訂票高鐵 29 天、台鐵 28 天;「逢週五可以多訂幾天」兩邊的算法不同;誤點賠償高鐵 30 分鐘起算、台鐵要 45 分鐘。把其中一套背熟再套到另一邊,最容易在這裡出錯。

這篇是「人生第一次」系列的一篇,把兩邊並排放,從訂票一路走到出站。

一、開賣日差一天,逢週五的加開規則差更多

高鐵對號座車票可預訂 29 天內(含乘車當日)的車次。這個數字是 2021 年 1 月 4 日才從 28 天調整過來的,所以現在還寫「高鐵 28 天前開賣」的攻略,是 2021 年以前的版本。現行的高鐵旅客運送契約(2026 年 3 月 30 日實施版)第 14 條也是同一套寫法。

台鐵是乘車前四週開始預訂,官方的說法是「週一可預訂至四週之後的週一期間內之乘車票」。也就是 28 天。

差一天不是重點,重點在週末的加開規則:

項目高鐵台鐵
平時預訂範圍29 天內(含乘車當日)乘車前四週(28 天)
週末加開每逢週五及週六,至多可預訂四週後至週日之車票逢週五可預訂至四週後之週五、六、日之車票
訂票系統開放時間官網未明訂平時開賣時刻每天 0:00 至 24:00
當日票網路訂票至發車前 1 小時限開車前 30 分鐘以上之車票

高鐵是週五和週六兩天都能往後多抓;台鐵只有週五。想搶四週後那個週末的票,台鐵要記得在週五那天處理;錯過了也不是沒救,那個日期過兩天就會進入正常的 28 天預售範圍,只是少了提早卡位的優勢。

另外一件事值得先講清楚:高鐵平時每天幾點開賣,官網沒有明文。網路訂票頁和旅客運送契約第 14 條,寫的都只有「29 天內(含乘車當日)」這個滾動規則,沒有寫時刻。只有疏運檔期的公告會明寫「凌晨零時起」。所以「高鐵每天凌晨 00:00 開賣」這種說法,官方沒有背書,別拿它當鬧鐘的依據。台鐵那邊倒是寫得清楚,網路與語音訂票系統每天 0:00 到 24:00。

二、連假兩邊都跳出常規,台鐵春節還分東西幹線兩天開放

29 天/28 天這套常規,遇到高鐵疏運期或台鐵另行公告的假期就不適用,改依當次公告。

高鐵的契約寫明「除疏運期間或本公司另有公告外」,疏運期間另行公告開放預售日。2026 年春節疏運期間是 2 月 13 日(五)到 2 月 23 日(一)共 11 天,加開 395 個班次,開放購票時間是 1 月 16 日(五)凌晨零時起,管道包含 T-EX 行動購票 App、合作便利商店、網路訂票系統、各車站售票窗口與自動售票機。2026 年選舉疏運期間是 11 月 27 日(五)到 11 月 30 日(一),預售日 10 月 30 日(五)。

台鐵更複雜一層:連假開放訂票日不但另外公告,還可能分批。依《臺鐵公司 115 年各假期開放訂票期程一覽表》,2026 年春節分成兩天——1 月 13 日(二)零時先開放東部幹線(含宜蘭線、北迴線、花東線、南迴線及跨線列車)以及 2 月 10 日的西部幹線;1 月 14 日(三)零時才開放西部幹線。要回花蓮台東的人,跟要回台中高雄的人,該守的鬧鐘不是同一個。

台鐵其餘假期的開放訂票日都是零時,以 2026 年下半年來說:中秋節及教師節 8 月 25 日、國慶日 9 月 8 日、光復節 9 月 23 日、行憲紀念日 11 月 24 日、隔年元旦 12 月 1 日。這份一覽表本身有註記,為應業務需要變更開放訂票時間時,以各假期前的疏運計畫公告為準,所以搶票前還是要回頭看該次公告。

連假的搶票節奏、哪幾天是真正的尖峰,可以配著 2026 年連假日曆 一起排。至於颱風天停駛與退票,另有一篇颱風天交通指南,這裡只留一個數字:高鐵在海上颱風警報發布日至解除日期間購買的車票,因颱風未搭乘者,可於票面乘車日起 1 年內退票免收手續費。

三、高鐵早鳥最晚只賣到乘車日前 5 天,改了票折扣就沒了

高鐵早鳥的折數是 65 折、8 折、9 折三級,由低到高遞補:65 折賣完改發售 8 折,8 折賣完改發售 9 折,9 折賣完就提前截止、改發售原價車票。

容易搞錯的是截止時間。官方寫的是最晚發售至乘車日(含)前 5 日,官網自己舉的例子是乘車日 9 月 1 日,要在 8 月 28 日前完成訂位。不是「前 7 天」,也不是「前 3 天」。

配額不固定。高鐵的說法是「根據尖離峰乘載率而定,故每天每列車之配額均有不同」,部分超尖峰車次根本不提供優惠。所以早鳥不是「早訂就有」,是「早訂才有機會」。

早鳥是記名票。2023 年 12 月 1 日起實施,車票票面會標示旅客身分證字號或護照號碼末 5 碼,限本人搭乘,乘車要帶身分證明文件正本。適用範圍限標準車廂對號座單程全票,去回程要分別購票。

改票要特別小心。未付款的訂位不提供行程變更;付款後變更,系統會依據變更後的銷售價格重新計價;到車站窗口辦理變更的,變更後的車票不再適用原優惠折扣。換句話說,早鳥票的便宜是綁在那一個班次上的,動了就還原。

還有一個反直覺的地方:疏運檔期的早鳥折數可能比平時更好。以 2026 年春節疏運為例,高鐵提供的是 5 折、8 折或 9 折,不是平時的 65 折,11 天共 617 個班次、8 萬 4 千餘個早鳥座位,而且每天都有限量 5 折。其他疏運檔期的優惠以當次公告為準——想拿到低折數的人,該盯的是疏運公告,不是平時的早鳥頁。

四、大學生優惠查的是蓋了註冊章的實體學生證

高鐵大學生優惠是 5 折、75 折、88 折,適用指定車次的標準車廂對號座。

資格範圍比很多人以為的寬。官方寫的是中華民國大專院校,包含大專、專科、軍警學校、宗教院校,但不包含空中大學、空中學院及大專院校附設的進修補習班。學制含二專、五專、二技、四技、大學、碩士、博士;部別含日間部、夜間部、進修部、在職專班。碩博士生算,也沒有年齡上限。

查驗的核心是一張實體卡:乘車要攜帶本人實體學生證正本以備查驗,而且學生證必須蓋有當學期註冊章才有效。沒有註冊章、章模糊、或學校本來就免蓋章的,要併同出示當學期在學證明正本,紙本或事先下載的電子版都可以。在學證明有效期認定也寫得很死:每學年第 1 學期的在學證明認定至 3 月 31 日有效,第 2 學期至 10 月 31 日有效。

不少攻略會寫「要先綁校園帳號」或「要先加入 TGo 會員」。官方的大學生優惠頁只列購票管道與乘車時的證件查驗要求,沒有把這兩種帳號列為資格;實際線上購票的操作流程,以購票頁當下的提示為準。

罰則不輕。未持本人實體學生證正本者應照章補票,高鐵並得加收票價差額之 50% 違約金。另外,大學生優惠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包含優待票、團體票、兌換券以及早鳥優惠。

五、四個購票管道的最後期限都不一樣,T-EX 可以買到發車前 5 分鐘

高鐵的購票管道有五類:網路訂票系統、T-EX 行動購票 App、合作便利商店、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截止時間不同步:

管道可預訂到
網路訂票系統發車前 1 小時
T-EX 行動購票 App發車前 5 分鐘
合作便利商店發車前 30 分鐘

趕時間的時候,手機比電腦有用。網路訂票 1 小時前就關門,T-EX 撐到發車前 5 分鐘。

超商有幾個限制要先知道。合作的是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OK 四家,只賣對號座(商務車廂或標準車廂),不賣自由座。購票手續費每張 10 元,退票每張 20 元,官方的拆法是高鐵退票費 10 元加超商服務費 10 元。下單後要在 10 分鐘內到櫃檯付款。

張數也有上限:每筆交易紀錄至多可預訂 10 張乘車票,去回程至多各 5 張。

自由座是另一套邏輯:不接受訂位。除了回數票與定期票在車站售票窗口有預售,自由座車票限乘車當日於指定通路發售。想搭自由座的人,沒有「提早訂」這個選項,只有當天買。

台鐵的管道是官網、手機行動版、台鐵 e 訂通 App,以及超商。訂到票之後的取票管道是台鐵各電腦售票車站、有自動售票機的車站,或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OK 四家超商。

台鐵的張數上限算法跟高鐵不同,是綁在身分上:每個身分證字號每一個乘車日最多 9 張,去回票一次最多 18 張(去回程各 9 張),這個規定自 2026 年 3 月 3 日起生效。高鐵是每筆交易 10 張,台鐵是每人每乘車日 9 張,一個算交易、一個算人。

六、沒付款會自動取消,高鐵沒取票就趕不上車連退票都不受理

訂到位子只是完成一半。兩邊的付款期限都是三段式,但切法不同。

高鐵:訂位日起(含)3 日後發車者,要在 3 日內付款;訂位日起(含)3 日內發車者,至遲在乘車日前 1 日付款;當日乘車票,最遲要在列車出發前 30 分鐘付款。

台鐵:一般情形是自訂票日起至次日 24:00 前於付款網站完成付款;乘車日前一日訂票者,須於乘車日前 1 日 24 時完成;當日訂票要在開車前 20 分鐘完成付款。

逾期沒付款,訂位就取消。台鐵這邊還有停權機制,訂票之後多次沒付款、或訂了票多次沒去取,都會被停權一段時間,超商取票另有一套逾期未取的停權規定。搶連假票的人尤其容易踩到:多開幾個時段先卡位、最後只留一張,卡掉的那幾張全部計次。

高鐵有一條更痛的,值得單獨記起來:因逾時未取票致不及搭乘預訂車次列車時,不受理車票變更及退票。付了錢、沒取票、車開走了,這張票就是完全沒救,不能改也不能退。第一次搭高鐵的人如果只記一條規則,記這條。

避開的方法也單純:用 T-EX 買,付款後直接在手機上取票,不必跑取票機。

七、高鐵自由座浮動 2 到 8 節,台鐵刷卡搭對號列車不另劃座

兩邊的「沒有指定座位」是兩件不同的事。

高鐵的契約把兩種票分得很清楚:對號座是限定搭乘日期、車次及座位者;自由座是限定搭乘日期及車廂,但未限定車次及座位者。自由座只綁日期和車廂,車次隨你挑,位子看運氣。

自由座的票價不是固定折數。官方唯一給的數字是舉例:以台北到左營為例,全票搭乘自由座的票價約為對號座的 97 折。各區間不一樣,看到「自由座一律 95 折」的說法要打個問號——95 折是台鐵新自強號自由座的數字,兩邊常被寫混。

沒位子的時候,站的規矩是明文的:請扶握椅背上的扶手暫時站立,並視其他旅客下車情形找尋空位,不可站立於對號座車廂。反過來說,尖峰或不可抗力時,高鐵有權開放列車玄關、對號座等空間供站立,那是高鐵的決定,不是乘客自己走過去。

還有一條容易忽略的:自由座僅提供全票及優待票(兒童票、敬老票及愛心票),團體票不適用;自由座車票限票載指定日期內有效,逾期作廢。

台鐵這邊沒有「自由座」這個通則,取而代之的是兩套東西。

第一套是無座位車票,口語叫站票。台鐵有一份明確的「不發售無座位車票」清單:普悠瑪、太魯閣、自強(3000)、團體列車、觀光列車、專開列車、商務車廂及親子車廂等。持非當日當次車票搭這些列車或車廂,視為無票乘車,補收票價並加收票價之 50%。

站票有兩個容易被漏掉的划算規則。其一,非對號列車或全程無座之對號列車車票辦理退票時,免收退票手續費;但有座位車票經乘車變更為無座位車票、再申請退票的不適用。其二,旅客首次購買無座位對號列車車票,辦理乘車變更為有座位對號列車車票時,該次乘車變更不計入變更次數。先買站票、後來撿到有位子的,那一次免費變更額度不會被吃掉。

第二套是西部幹線 EMU3000 型(新自強號)設有的自由座車廂,成人票價是自強號全票的 95 折。

順帶一提騰雲座艙。它是自強號 3000 型的第 6 節車廂,僅 30 席,是台鐵公告指定不發售無座位車票的車廂,起碼里程按 50 公里計價、未達 50 公里不發售車票,也不適用早享票、紅眼列車等其他優惠折扣,不提供電話語音訂票。這套規則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適用。

八、高鐵手機票證限取票手機,台鐵刷卡沒有進站紀錄會被當成無票

高鐵的進站憑證有三種:實體車票、T-EX App 的手機票證,以及已啟用自動加值功能的電子支付機構儲值卡直接感應進站搭自由座。自由座說明頁另外寫明,已啟用自動儲值功能的悠遊卡或一卡通也可以直接感應進站。

手機票證有兩個限制寫在契約裡,第一次用的人很容易踩。第一,取票後拿到的那組 QR code 限由取票手機使用。第二,驗票不得以影印件或電子圖檔(含手機票證截圖)代替。把票截圖傳給同行的朋友,對方進不了站。

同行的正確做法是分票。訂位含 2 位以上乘客時,可以用即時通訊軟體、簡訊或電子郵件把票分給同行者,各自用自己的手機取票乘車。

T-EX 的付款方式包含信用卡(VISA、Mastercard、JCB、American Express)、Apple Pay、Google Pay、超商付款取票(每張加收 10 元)、TGo 點數或電子優惠券折抵。

台鐵的免訂票路線是刷電子票證。公司化後的現行規定只認三家:悠遊卡、一卡通及愛金卡所發行或聯名的票卡。舊版的臺鐵局規定曾列四家,多一張有錢卡(HappyCash),現行版本已經沒有。手上那張卡是不是還能用,值得刷之前先確認。

適用範圍是環島全線及支線(平溪線、深澳、內灣、六家、集集及沙崙線)各站,不限搭乘車種,搭乘對號列車不另行劃座。排除的是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自強(3000)型、專開列車、商務車廂、親子車廂及其他台鐵指定的列車。想刷卡搭太魯閣或普悠瑪,不行。

票價的算法有一條被誤解得最嚴重。持普通卡搭莒光號及區間車,一律按起訖站的區間車票價;搭自強號,乘車於 50 公里(含)內按起訖站區間車票價計算,超過 50 公里則分兩段計算後加總,第 1 段前 50 公里以區間車票價計算,第 2 段超出的里程以自強號費率的里程級距計算(2.98 元起)。

關鍵在 50 公里怎麼算。官方寫得很直白:非指自搭乘自強號起算 50 公里,而是總合各級列車之搭乘及轉乘在總里程 50 公里以內。先搭區間車再轉自強號的人,區間車那一段也要算進去。而且莒光號(含)以下的列車不額外補收,等於刷卡搭莒光號在票價上跟搭區間車一樣。

程序上要注意的是刷卡的完整性。進出站時都要刷卡感應,並注意出入口驗票設備的燈號、聲響及螢幕顯示的訊息(含扣款金額)。有轉乘需求的,應該在轉乘站自行完成刷卡;無法自行完成的,出站前要持乘車票及電子票證到補票房辦理補登交易。

沒刷到的代價很具體:使用電子票證於驗票或出站時發現無進站紀錄,應辦理補票(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應付票價),不適用電子票證優惠;旅客如果無法證明起站,就依無票乘車規定辦理補票,並得加收已乘區間的五成票價。台鐵的旅客運送契約也把「使用電子票證進站乘車時未註記進站紀錄」直接列進無票的定義。閘門沒有嗶那一聲,不是小事。

九、高鐵退票一張固定 20 元,台鐵看你離乘車日還有多遠

高鐵的退票手續費是每張新臺幣 20 元,不看時間。超商退票每張也是 20 元,官方拆成高鐵退票費 10 元加超商服務費 10 元。

台鐵是四級距,越早退越便宜:

退票時間手續費
乘車日當天每張按票價 10% 核收,且不得低於 20 元
乘車日前 1 日至前 2 日每張按票價 5% 核收,且不得低於 20 元
乘車日前 3 日至前 24 日每張 20 元
乘車日前 25 日起每張 10 元

契約還補了一句:票款如不足扣抵手續費時,不退還票款,也不補收手續費。短程票退掉可能一毛錢拿不回來,但也不會倒貼。

退票的時間下限兩邊也不同。高鐵是旅行開始後不得辦理變更或退票。台鐵分票種:非對號列車車票最晚應於乘車日當天辦理退票;對號列車車票應於列車開車前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台鐵另有兩條例外值得記。全程無座之對號列車車票與非對號列車車票,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經同意辦理的專案退票(例如遺失、誤乘等情形),應扣除票價一成手續費,且不得低於 20 元。

高鐵這邊,列車取消而未搭乘的,退票免收手續費,或者辦理變更、而且那一次不計入「變更乙次」的次數。天然災害停班停課(起站或訖站所在縣市發布全縣市停班停課)而未搭乘者,可在票面乘車日起 1 年內退票免收手續費。

最後一個時效問題:高鐵的退費請求權,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1 年不行使而消滅。抽屜裡那張沒退的票,過了一年就真的過期。

十、乘車變更兩邊都是 1 次免費,但例外條款完全不同

高鐵的變更以 1 次為限、免收手續費。對號座最遲要在指定車次開車前 30 分鐘辦理,自由座最遲在指定乘車日期的營業時間結束前辦理。變更範圍限乘車日期與時間,起訖站不可變更。變更後票面會註記「變更」字樣,再變更就依退票重購處理。

高鐵有一條友善的例外:購票當時就發現是誤購而申請變更為正確車票的,視同未經變更,不吃掉那一次免費額度。

台鐵的變更 1 次免費,範圍是車次、日期、票種、座位,不受理變更起迄站及方向,也不受理非對號票與對號票之間互換。變更後票面印「換」字樣。第 2 次申請變更,就按退票方式處理並收退票手續費。臨櫃申請乘車變更要在所持車票表定開車前 30 分鐘辦理,逾限按退票處理。

台鐵的線上換票適用台鐵公司官網、手機行動版及台鐵 e 訂通 App,每筆訂單免費換票 1 次,而且換票要在 10 分鐘內完成(含線上付款),才會產生新的訂票代碼。手機訊號不好的時候在月台上臨時改票,10 分鐘是真的會用完的。

十一、誤點賠償的門檻,高鐵是 30 分鐘,台鐵是 45 分鐘

這一條最常被寫混,因為兩邊差得很遠。

高鐵依旅客運送契約第 28 條,門檻 30 分鐘,分三種情形:可歸責於高鐵者,遲延 30 分鐘以上未滿 60 分鐘退還實收票價之 50%,遲延 60 分鐘以上退還實收票價全額;天災、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者,賠償以旅客因遲延而增加支出之必要費用為限;前二者以外之事由,遲延 30 分鐘以上退還實收票價之 10%。

高鐵還有幾條相關的:列車遲延時,旅客在起程站停止旅行者退還實收票價且免收手續費,在中途站停止旅行者退還未乘區間票價且免收手續費。冷氣故障可請求退還實收票價之 20%。運行中斷時高鐵應提供接駁運具,旅客可二擇一,免費送回原起程站並辦理退還實收票價免收手續費,或中止乘車並退還未乘區間票價免收手續費。

台鐵依《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旅客列車晚點賠償基準表》,門檻是兩個數字:因台鐵故意或過失是 45 分鐘,非因台鐵故意或過失是 120 分鐘。

賠償方式按票種分:

票種達門檻後的賠償
指定班次對號列車車票二擇一,退還全額票價(加價票僅退還加價票款),或免費兌乘車票一張(起訖、方向、列車等級及身分票種需一致)
未指定班次對號列車車票、非對號列車車票免費兌乘車票一張
電子票證以人工方式免扣當次乘車費用
定期票延長使用期限一日

要注意舉證責任的差別:未指定班次對號列車車票、非對號列車車票及定期票申請晚點賠償時,應另檢附台鐵印發的晚點證明;無法取得晚點證明時,以驗票設備記錄之使用情形或車站簽證判斷。指定班次的對號票不用另附。下車前先去找站務人員拿晚點證明,比事後回來補容易得多。

台鐵另有兩條門檻低很多的規定,實務上更常用得到。第一,列車遲延逾 10 分鐘或開車時間未定,旅客在起程站停止乘車者,可憑票在 1 年內請求退還票價並免收退票手續費,車輛故障、運行中斷、班次取消等情形也適用。10 分鐘就成立,不必等 45 分鐘。第二,前一班車誤點害你趕不上已經買好票的下一班車,當日可以辦理下一班車的全額退票;但兩班車依表定時間本來就無法轉乘,或在轉乘站的班距小於 20 分鐘者,不在此限。

車上設備出問題也有固定比例:台鐵空調故障可退該區間票價的 20%,重號無座可退重號區間票價的 20%,已劃座位故障經車長簽註可退 20%。

十二、坐過站、趕不上車、票掉了,兩邊的救濟差很多

坐過站:高鐵越站乘車者補收越乘區間票價,無正當理由並得加收 50% 違約金。台鐵原則上一樣按無票規定補票,非因台鐵故意或過失致越站或折回乘車者並得加收票價之 50%,但有一個緩衝:原票區間里程與越站區間里程合計為 10 公里以內者,不在此限。短短坐過一站的容錯空間,台鐵有,高鐵沒有。

上錯車:台鐵的處理相對完整:旅客誤乘其他列車時應重新補收誤乘區間票價,補票單經註明誤乘後,同方向誤乘者得迴送至原票記載的到達站,反向誤乘者得迴送至原票記載的起程站。同方向誤乘並重新補票的,可憑原票併補票單據申請退還重複區間票款,每張按票價 10% 核收手續費。但不發售無座票的列車或車廂仍然不得搭乘,誤乘也不例外。

趕不上車:台鐵可以救,但有一個動作不能省:得憑票經車站改簽,搭乘乘車日當天同方向且同等級(含)以下的列車,且不另行劃座;當天已無列車時,搭乘次日首班同等級(含)以下列車。關鍵在「未經車站簽註乘車者,視為無票乘車」。先去窗口簽註,再上車。想搭更高等級的列車也可以加價改乘當天較高等級列車,但加價後再退票僅限加價的部分,原乘車票不受理退票。至於自由座車廂,在不及乘車改簽時仍可簽註改乘。

高鐵這邊,自行改乘的規則是不對稱的。自行改乘較高票價車廂或列車(含持折扣票搭非票面指定車次)要補收差額,無正當理由並得加收票價或差額之 50% 違約金;但自行改乘較低票價車廂或列車者,不得申請退還票價差額。買了對號座自己跑去坐自由座,差額拿不回來。反過來說,如果是天災、運轉變更、列車遲延、重複劃位這類高鐵自己造成的原因,由高鐵人員安排改乘較低票價車廂,可以申請退差額;安排改乘較高票價車廂的,免補差額。

票掉了:高鐵的無記名票遺失,要向售票窗口或驗票人員聲明,並重新購買註記「遺失再購」的同日同起訖區間車票乘車;事後尋獲原票且查明未使用,可在 1 年內辦理退費,旅行開始前重購者退還原票實收票價之 80% 再扣手續費,旅行開始後補票者退還補票收據實收票價之 80% 再扣手續費;未尋獲或原票已完成旅程者不受理退費。記名票遺失可以辦掛失、換發新票或退費,限本人辦理,換發新票手續費每張 30 元、以 1 次為限。實體票毀損或手機票證無法顯示的,經確認有效性後可依原票內容換發新票 1 次、不另收手續費。

台鐵嚴格得多:車票遺失不予補發及退款。乘車前遺失應重購同日、同起迄及同方向的區間車票(以同一車次為原則),乘車途中遺失按無票乘車規定補收票款並於補票單據註明遺失;尋獲後應於乘車日起 1 年內,併同重購車票或補票單據到車站申請退還遺失車票票款,每張按票價 10% 核收退票手續費且不得低於 20 元。沒尋獲,票款就不退。

中途出站:台鐵允許憑票面記載起迄區間內任一中途停車站下車出站 1 次,並應於 1 小時內在同一個中途出站的車站再次進站乘車;逾時或在其他車站再次進站的應重新購票,原票未乘區間不予退還。但持用指定班次對號列車車票的旅客中途停車站下車者,不適用中途下車規定。

無票的罰則:高鐵對無票、持失效票或持非本人記名票者,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票價,無正當理由並得加收已乘區間票價之 50% 違約金;不能證明起程站者按列車始發站計收,搭乘車廂等級不明時按商務車廂計收。按商務車廂計收這一條,是整份契約裡最貴的預設值。

十三、法律上已經沒有「博愛座」,現行條文寫的是「優先席」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在民國 114 年 8 月 1 日修正公布,現行條文是: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百分之十五,並應設於鄰近車門、艙門或出入口處,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的地板應平坦無障礙,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的警語。

兩個用語變了。「博愛座」在條文裡改成「優先席」;讓座對象從舊版的「老弱婦孺」改成「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口語上大家還是叫博愛座,但吵起來的時候,條文寫的是哪幾個字很重要——「有其他實際需要者」看不出來的情況多得是。

還有一個範圍問題。依條文文義,這條的義務落在「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也就是台鐵區間車、高鐵自由座車廂這一類;高鐵標準車廂對號座、台鐵對號車廂並不是本條規範的設置對象。這不代表對號車廂裡不會有優先席,業者仍然可以自己設置,只是那不是這條法律在管的事。

十四、高鐵把「講電話要到玄關」寫進契約,行李也有尺寸上限

車廂安寧在高鐵不是禮儀建議,是契約條文。契約寫明:為維持車廂安靜,旅客應將電子產品設成靜音模式或使用耳機,如以電子產品進行交談或視訊,應至車廂玄關處。

違反的後果也寫進契約。高鐵可拒絕運送或終止契約的情形,包含吸菸、酗酒;坐、臥於車廂走道、玄關通道及車站地板等妨礙乘車與候車秩序、動線之行為;以及喧譁、以電子產品進行交談或視訊、播放通訊軟體提示音或影音媒體等其他明顯妨礙他人安寧之行為,經勸導未改善者。第一次搭高鐵接到電話,往玄關走就對了。

行李有明確上限:每件長度不得超過 150 公分,且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 220 公分,總重量不得超過 40 公斤。物品如果必須占用座位,要加購全票。搬家、扛樂器或帶大型器材的人,出門前先量一下。

最後補一條高鐵的冷知識,因為它是少數會讓人莫名其妙被罰的規定。除列車遲延或運行中斷外,旅客持車票自旅行開始至旅行完成的時間,不得超過 3 小時 30 分;到站辦理補票者,應於補票後 1 小時內離開付費區。無正當理由超出的,得加收 1 張全區間商務車廂全額票價之違約金。在站內慢慢晃、等人、找地方坐著工作,是有時鐘在跑的。

常見問題(FAQ)

高鐵和台鐵的票可以在同一個 App 買嗎?

不行,兩家的官方購票系統是分開的。高鐵用 T-EX 行動購票 App、網路訂票系統、車站窗口、自動售票機與四家合作超商;台鐵用官網、手機行動版、台鐵 e 訂通 App 與超商。共通的只有取票的超商是同樣那四家: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OK。要注意超商買高鐵票只賣對號座、每張加收 10 元手續費,而且下單後 10 分鐘內要到櫃檯付款。

刷悠遊卡搭台鐵,哪些車不能刷?

現行規定認悠遊卡、一卡通及愛金卡三家所發行或聯名的票卡,適用環島全線及支線(平溪線、深澳、內灣、六家、集集及沙崙線),不限搭乘車種,搭對號列車不另行劃座。不能刷的是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自強(3000)型、專開列車、商務車廂、親子車廂,以及其他台鐵指定的具專屬性、不發售無座票的列車。硬搭視為無票乘車,會被補票並加收 50%。

我買了高鐵對號座,車廂太吵想改坐自由座,可以嗎?

可以換過去坐,但差額拿不回來,現場仍要依人員指示。高鐵的契約寫明旅客自行改乘較低票價車廂或列車者,不得申請退還票價差額。反方向則要補錢:自行改乘較高票價車廂或列車(含持折扣票搭非票面指定車次)要補收差額,無正當理由並得加收票價或差額之 50% 違約金。唯一能退差額的情形,是天災、運轉變更、列車遲延或重複劃位這類由高鐵人員安排的改乘。

列車誤點多久才拿得到賠償?

高鐵的門檻是 30 分鐘。可歸責於高鐵者,遲延 30 分鐘以上未滿 60 分鐘退實收票價 50%,60 分鐘以上退全額;非可歸責也非不可抗力的事由,遲延 30 分鐘以上退 10%。台鐵的門檻是 45 分鐘(因台鐵故意或過失)或 120 分鐘(非因台鐵故意或過失)。不過台鐵有一條門檻低很多的規定更實用:列車遲延逾 10 分鐘或開車時間未定,在起程站決定不搭了的旅客,可憑票在 1 年內請求退還票價並免收退票手續費。

第一次訂票,最容易後悔的一條規則是什麼?

高鐵那條「逾時未取票致不及搭乘預訂車次列車時,不受理車票變更及退票」。付了款、沒取票、車開走了,這張票不能改也不能退,沒有補救管道。用 T-EX 付款後直接在手機取票,可以整個避開。台鐵對應的痛點是趕不上車直接上車:台鐵允許憑票到車站簽註改搭當天同方向同等級(含)以下的列車,但未經車站簽註就上車,視為無票乘車。多走那三十秒到窗口,差別很大。

這篇對你有幫助嗎?
PUBLISHED · 2026 / 08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