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生活 11 分鐘 UPDATED · 2026 / 07 / 16

體感溫度是怎麼算出來的?氣象署說 35 度、身體卻覺得像 42 度,中間那 7 度是什麼

體感溫度不是量出來的,是算出來的。世界上沒有任何一支溫度計量得到它。中央氣象署用的是 Steadman 1984 的公式,把氣溫、水氣壓、風速三個變數合成一個數字,回答的不是「空氣有多熱」,而是「你有多難把身上的熱丟掉」。這篇拆開那條公式,用官方自己的範例驗算給你看,並釐清三個常見誤解:官方體感溫度是「陰影下」的值、各家 App 數字不同是因為根本用不同國家的公式、以及台灣還有另外兩套完全不同的熱指標(職安署熱指數與 WBGT),常被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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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感溫度是怎麼算出來的?氣象署說 35 度、身體卻覺得像 42 度,中間那 7 度是什麼
體感溫度是怎麼算出來的?氣象署說 35 度、身體卻覺得像 42 度,中間那 7 度是什麼 — ILLUSTRATION · TWTOOL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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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6 個段落

2026 年 7 月 1 日,中央氣象署發布的體感溫度預報,北部是 30 到 42 度。同一天,西半部實際的高溫是 33 到 35 度左右,大台北盆地、中南部近山區、宜蘭與花東縱谷局部「可能來到 36 度左右」。7 月 15 日也是類似的落差:氣象署說大台北地區體感溫度達 41 度,當天白天各地高溫其實普遍在 32 到 35 度之間。

35 度和 42 度,中間差了 7 度。這 7 度不是誤差,也不是誰講錯。它們是兩個問題的兩個答案:溫度計回答「空氣有多熱」,體感溫度回答「你有多難把身上的熱丟掉」。

這篇要做的事很單純:把氣象署那條公式攤開,一個變數一個變數講清楚,順便拆掉三個幾乎每年夏天都會重播一次的誤解。

本文引用的公式、分級與燈號定義均出自中央氣象署、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與美國國家氣象局(NWS)的公開文件,連結附在文末。體感溫度是風險參考,不是安全許可值。即時高溫資訊請以中央氣象署高溫資訊最新發布為準;若身邊有人出現意識不清、抽搐等狀況,請立即撥 119。

先講結論:體感溫度沒有任何一支溫度計量得到

這是整件事最違反直覺的地方。

氣溫是量出來的。氣象署對它的定義很嚴格:「氣象上的氣溫通常是指溫度計所量測距地面 1.25 至 2.00 公尺間,通風良好且不受太陽直達輻射影響之大氣溫度。」有儀器、有規格、有高度。

體感溫度沒有儀器。氣象署的說法是:「體感溫度則是用來反映人體對於氣溫的感受,而人體對氣溫的感受主要是來自皮膚的感覺。」感受沒辦法插一支溫度計進去量,所以它只能用的:把幾個量得到的東西(氣溫、濕度、風速)丟進一條公式,換算出一個「大概相當於幾度」的數字。

所以「今天體感 42 度」的正確讀法,不是「有個地方真的 42 度」。它的意思比較接近:「今天的溫濕風組合,對人體造成的熱負荷,大約相當於一個沒有濕度與風干擾的 42 度環境」。它是一個換算單位,不是一個地點的實測值。

為什麼身體怕的不是「熱」,是「散不掉」

要理解那條公式,得先接受一件事:人體是一台一直在發熱、而且不能關機的機器。

你就算整天躺著不動,細胞代謝仍在持續產熱,而身體必須把核心體溫維持在 37 度上下。這代表你每分每秒都在丟熱:靠皮膚輻射、靠空氣對流、靠呼吸,還有最重要的一招——排汗。汗本身不會讓你涼,汗「蒸發」才會。液體變成氣體要吸走大量的熱,這道熱就從你的皮膚上被帶走。

問題來了:汗要蒸發,得有地方去。空氣裡的水氣愈多,這條路愈塞。

氣象署把這件事講得很精簡:「溼度越高時,人體皮膚表層散熱不易,會感受到較實際氣溫還要高的溫度;而風速較強時,會加速人體皮膚表層的散熱,使感受的溫度較實際氣溫還低。」

美國國家氣象局的版本更直白:「當身體太熱,它會開始排汗來讓自己降溫。如果汗無法蒸發,身體就無法調節體溫。蒸發是一個冷卻的過程。」反過來也成立:同樣的溫度,在乾燥的沙漠反而比較好過,因為汗一冒出來就蒸發掉了。

這就是體感溫度的全部精神:它衡量的不是空氣的熱,是你散熱這件事有多順。台灣夏天難熬的真正原因,從來不是氣溫比中東高(差得遠了)。是我們被泡在一個又熱又濕、汗怎麼流都蒸發不掉的環境裡。

氣象署的公式長這樣,而且比想像中短

台灣用的不是美國那套熱指數。氣象署明講:「其計算公式為引用 Steadman, R.G. 於 1984 年所發表的研究(A universal scale of apparent temperature)。」

公式本體只有一行:

體感溫度 = 1.04 × T + 0.2 × e - 0.65 × V - 2.7

其中那個 e 是水氣壓,要另外用氣溫和相對濕度算出來:

e = (RH ÷ 100) × 6.105 × exp[ (17.27 × T) ÷ (237.7 + T) ]
  • T = 氣溫(攝氏)
  • RH = 相對濕度(%)
  • V = 風速(公尺/秒)
  • e = 水氣壓(百帕)

不用背,看三個符號的方向就好:

  • 1.04 × T氣溫愈高,體感愈高。而且係數比 1 大一點,代表氣溫本身的權重略微放大。
  • + 0.2 × e空氣裡的水氣愈多,體感愈高。這是加號,濕度是往上加的。
  • − 0.65 × V風愈大,體感愈低。這是減號,風是往下扣的,扣得還不少。

那條看起來很嚇人的 e 公式,其實只是在做一件事:把「相對濕度」這個百分比,換算成「空氣裡實際有多少水氣」的絕對量。為什麼要換?因為同樣是 70% 的相對濕度,在 35 度和在 15 度,空氣裡真正含的水氣量差非常多。熱空氣裝得下的水多得多。而擋住你排汗的是那些真實存在的水分子,不是那個百分比。指數函數 exp 就是在描述「空氣的裝水能力隨溫度快速上升」這件事。

用官方自己的範例驗算一次

氣象署在文件裡給了兩個例子,我們把數字代進去對答案:

夏天:「在 2.5m/s(2 級風)微弱風速時,氣溫為攝氏 33 度,若相對溼度為 85%,則體感溫度可達攝氏 39 度。」

代入公式算出 38.52,四捨五入 39。對上了。

冬天:「在相對濕度 70% 時,氣溫為攝氏 10 度,若風速為 6m/s(4 級風)的條件下,體感溫度會降至攝氏 6 度。」

代入公式算出 5.52,四捨五入 6。也對上了。

順帶一提,這也回答了一個常見問題:台灣不用美加那套「風寒指數」(Wind Chill)。因為氣象署這條公式裡本來就有 − 0.65 × V 這個風速項,冬天夏天用的是同一條式子。風在夏天幫你散熱、在冬天讓你更冷,同一個減號兩種季節通吃。

濕度到底能加多少?

既然公式在手,我們可以自己問一個更有用的問題:氣溫不變,只有濕度變,體感會差多少?

以下是把氣溫固定在 33 度、風速固定在 2 公尺/秒,只改相對濕度,用上面氣象署公式算出來的結果:

氣溫相對濕度體感溫度
33 度50%35.3 度
33 度60%36.3 度
33 度70%37.3 度
33 度80%38.3 度
33 度90%39.3 度

(本表為編輯部代入氣象署公式試算,用意是呈現變數方向,非氣象署發布之預報值。)

同一個 33 度,濕度從 50% 走到 90%,體感就從 35 度爬到 39 度。濕度每多 10 個百分點,體感大約多 1 度。台灣夏天午後濕度動輒七、八成,這 4 度就是我們每年在付的「濕度稅」。

三個幾乎每年都會重播的誤解

誤解一:體感溫度是「太陽底下」的溫度

剛好相反,官方的體感溫度是陰影下的值。

氣象署寫得很明白:「氣象局所提供的體感溫度適用於戶外、通風有遮蔽的環境條件下。」也就是說,那個 42 度是你站在樹蔭下、還有風的時候的估計值。

為什麼不算日曬?氣象署的理由是:「其中日照量變動較大,而人體代謝率也因人而異,皆較難以定量方式計算」,但同時也承認「當然直接日照也會使體感溫度增加」。日照太看雲、看角度、看你站哪;代謝率則是你在散步還是在搬磚的差別。這兩個變數塞不進一條通用公式。

美國那邊也是一樣的設計,而且給了量化的參考:NWS 明確指出他們的熱指數表「是給遮蔽處的」,並說「暴露在全日照下可以讓熱指數值增加最多 15°F」(約 8 度)。

要注意的是,那個 15°F 是 NWS 對自家熱指數的說明,不是可以拿來加在氣象署體感溫度上的校正值。兩者是不同的公式,氣象署並沒有公布對應的日曬加成數字,它只說「直接日照也會使體感溫度增加」。

所以該記住的是方向,不是數字:體感 42 度是遮蔽處的估計。你站在正午的柏油路上,體感只會比那個數字更高。

誤解二:各家 App 的體感溫度不同,一定有人算錯

多數情況下沒有誰算錯,單純是用了不同國家的公式

氣象署自己在文件裡就把這件事講清楚了,它把別人的指數列為「其它和體感溫度相似的溫度指數」:

指數誰在用考慮哪些變數
體感溫度(Steadman 1984)台灣中央氣象署氣溫、相對濕度、風速
Heat Index(熱指數)美國 NOAA氣溫、相對濕度(沒有風
Humidex加拿大環境部氣溫、露點
Wind Chill(風寒)美國、加拿大氣溫、風速(沒有濕度

氣象署的結論是:「這些指數分別適用於不同溫度範圍及季節。」

差別最大的就是。美國熱指數完全不看風速,台灣的公式看。同樣一組溫濕度,起風的時候台灣的數字會往下走,美國的不會。所以你的手機 App 如果用的是國外的資料源或國外的演算法,它跟氣象署不一樣是意料中的事。與其問誰比較準,不如先看它用的是哪一套指數。它們本來就是為不同氣候、不同季節設計的。

(也有一種更根本的看法:體感溫度說到底「只是一個將人體實際感覺到的溫度粗略量化的方式,計算過程中做了許多假設和簡化」,泛科學的專文是這樣描述的。它不是物理實測,是一個刻意簡化的模型。)

誤解三:台灣的熱指標只有一套

其實有三套,而且常常被混寫成一套,這是網路上最容易踩到的錯

指標誰發布/誰在用給誰看算法
體感溫度中央氣象署一般民眾Steadman 1984(溫度+濕度+風速)
熱指數/熱危害風險等級勞動部職安署雇主,用於高氣溫作業NWS 熱指數(溫度+相對濕度)
綜合溫度熱指數(WBGT)法定作息標準(限特定高溫作業);國健署「健康氣象」APP 亦用於校園等情境雇主、學校、教練自然濕球、黑球、乾球溫度

這三個東西不能互換,而最容易搞混的是 WBGT。

網路上常看到「WBGT 是戶外工作者的標準」,這句話對了一半。要分清楚兩件事:

一是法律效果。《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確實規定了 WBGT 與作息比例,但那部法規的適用範圍很窄,只限鍋爐房、灼熱鋼鐵壓軋鍛造、鑄造熔融金屬、金屬加熱熔煉、搪瓷玻璃電石熔爐、蒸汽火車輪船機房、蒸汽操作燒窯等特定高溫作業。一般的戶外工地、外送、農務,並不適用這部作息標準

二是指標本身能用在哪。 這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WBGT 作為一個熱壓力指標,用途比那部法規廣得多。國健署〈幫助兒童避免熱傷害〉就明白寫著:「當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氣象預報發布高溫警訊或『健康氣象』APP 預報綜合溫度熱指數達到『危險』或『高危險』時,家長、老師、校長、教練們應隨時採取有效方法來保護兒童。」綜合溫度熱指數就是 WBGT,而這裡談的是校園和小孩,跟鍋爐房沒有關係。

所以正確的說法是:「那部作息標準」只管特定高溫作業;WBGT 這個指標本身,你我在校園、運動場都可能遇到。 而一般戶外工作在職安署現行指引下,主要是用熱指數評估,不是 WBGT。

職安署現行的《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第三版,2025 年 6 月 20 日第 2 次修正),四級分法是這樣:

風險等級熱指數官方寫的管理原則
第一級26.7 以上,未達 32.2熱暴露之基本防護與原則,重體力作業應提高警覺
第二級32.2 以上,未達 40.6實施危害預防措施及提升危害認知
第三級40.6 以上,未達 54.4避免使勞工於高氣溫時段從事戶外作業
第四級54.4 以上避免使勞工從事戶外作業;必要時加強緊急應變機制

這裡有兩個值得知道的設計:

第一,日曬要升一級。 指引明訂,勞工「於陽光直接照射下,或穿著不透氣厚重或抗滲透性防護衣物進行作業者,應將評估之熱危害風險等級提升一級」。這正好呼應前面講的:所有這些指數算的都是陰影值,太陽是另外加的。

第二,它跟氣象署的高溫資訊是串在一起的。 指引直接寫明:「於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發布高溫資訊時,普遍均已達熱危害風險等級第三級以上。」

也就是說,那個大家都看得到的高溫燈號,可以粗略當成「今天大概落在第幾級」的提示:

燈號定義
黃燈氣溫達 36 度以上
橙燈氣溫達 36 度以上且持續 3 天以上,或氣溫達 38 度以上
紅燈氣溫達 38 度以上且持續 3 天以上

這裡要講清楚哪些是「建議」、哪些是「規定」,因為兩者常被混為一談:

  • 指引本身是行政指導,文件裡自述為「提供事業單位危害預防之參考」。上面那張四級表,性質是建議。
  • 真正有法律效力的是《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該規則第 324 條之 6 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戶外作業,為防範環境引起之熱疾病,「應視天候狀況」採取十項預防措施,包括提供陰涼休息場所、提供適當之飲料或食鹽水、調整作業時間等。第 303 條之 1 更進一步:當熱危害風險等級「達表三熱指數對照表第四級以上者」,雇主應設置遮陽設施與具降溫效果的休息場所(但勞工作業時間短暫、或現場設置確有困難,且已採 324 條之 6 措施者,不在此限)。
  • 高溫燈號本身不是法律的觸發點。燈號是氣象署的天氣資訊產品,法規並沒有寫「幾號燈雇主要做什麼」。

換句話說:第 324 條之 6 要求戶外作業的雇主視天候狀況採取預防措施,不必等到某個等級才成立;第 303 條之 1 的額外設施義務,則由熱危害風險第四級觸發。燈號的作用是提醒你「今天很熱」,不是雇主義務的開關。

這個數字該怎麼用(以及不該怎麼用)

講完機制,最後講最重要的一件事。

體感溫度是風險的方向盤,不是安全的許可證。

上面那些分級表很容易被讀成「低於 32.2 就沒事」「還沒到第三級就可以照常操課」。這是最危險的讀法。所有這些數字都是族群層級的風險傾向,不是個人層級的安全保證:同一個 38 度,65 歲的長輩、正在服藥的慢性病患、剛從冷氣房出來搬貨的工人,和一個 25 歲坐辦公室的人,承受的風險完全不同。指引本身也把「重體力作業」「日曬」「防護衣物」都當成獨立的加成因子,就是因為單一數字撐不起所有情境。

比較實際的用法是這三件事:

  1. 看方向,不看小數點。 體感 41 度和 42 度沒有意義上的差別,但體感 41 度跟氣溫 35 度之間那 6 度的落差有意義。它在告訴你今天濕度很高、汗不容易蒸發、身體的散熱管道比平常窄。
  2. 把它當成「今天要不要改行程」的訊號。 橙燈紅燈的日子,把戶外的事往早晚挪,比硬撐然後多喝兩瓶水有用得多。
  3. 記得它是陰影值、也沒算你在做什麼。 你在太陽下、你在搬東西、你穿著不透氣的工作服。這三件事公式全都沒算進去,都要你自己往上加。

至於散熱一旦真的失敗會發生什麼、身體會給出哪些訊號、以及現場該怎麼處理,那是另一篇的主題,我們整理在〈什麼是中暑?和熱衰竭差在哪?看懂身體的散熱系統怎麼當機,以及現場該怎麼辦〉。

天氣熱歸熱,冷氣照開,只是電費會跟著跳。夏月電價的級距與省電做法可以參考〈2026 夏月電價來了!住宅電費級距、冷氣省電 5 招、台電節電獎勵完整攻略〉。

常見問題(FAQ)

體感溫度是用什麼儀器量的?

沒有儀器。體感溫度是算出來的,不是量出來的。中央氣象署量測的是氣溫(溫度計置於距地面 1.25 至 2.00 公尺、通風良好且不受太陽直達輻射影響處),體感溫度則是把氣溫、相對濕度換算出的水氣壓、以及風速代入 Steadman 1984 的公式計算而得。世界上沒有任何一支溫度計可以直接量到體感溫度。

中央氣象署的體感溫度公式是什麼?

公式為「體感溫度 = 1.04 × T + 0.2 × e - 0.65 × V - 2.7」,其中水氣壓 e = (RH ÷ 100) × 6.105 × exp[(17.27 × T) ÷ (237.7 + T)]。T 為氣溫(攝氏)、RH 為相對濕度(%)、V 為風速(公尺/秒)、e 為水氣壓(百帕)。氣象署引用的是 Steadman, R.G. 於 1984 年發表的研究「A universal scale of apparent temperature」。

為什麼濕度高會讓人覺得更熱?

因為人體主要靠汗水蒸發散熱,而空氣中的水氣愈多,汗蒸發得愈慢,熱就排不掉。中央氣象署的說法是:「溼度越高時,人體皮膚表層散熱不易,會感受到較實際氣溫還要高的溫度。」美國國家氣象局也指出,當相對濕度高時,人體的蒸發速率下降,因此在潮濕環境中會覺得更熱;反之在乾燥環境中,排汗蒸發變快,身體反而覺得涼一些。

體感溫度有算太陽曬到的熱嗎?

沒有。中央氣象署明訂其體感溫度「適用於戶外、通風有遮蔽的環境條件下」,也就是陰影下的值,理由是日照量變動大、人體代謝率因人而異,都難以用定量方式計算;氣象署同時說明「直接日照也會使體感溫度增加」。美國國家氣象局的熱指數同樣是陰影值,並指出暴露在全日照下可讓熱指數增加最多 15°F(約 8 度)。

為什麼手機 App 的體感溫度跟氣象署不一樣?

因為用的是不同國家、不同設計的公式。中央氣象署用 Steadman 1984(考慮氣溫、相對濕度與風速);美國 NOAA 的 Heat Index 只考慮氣溫與相對濕度(不含風速);加拿大 Humidex 用氣溫與露點;美加的 Wind Chill 則只考慮氣溫與風速。氣象署指出,「這些指數分別適用於不同溫度範圍及季節」。因此差異多半來自演算法與資料源不同,而不是誰算錯。

熱指數和 WBGT(綜合溫度熱指數)差在哪?

兩者是不同的指標,算法與用途都不同。勞動部職安署《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第三版)用的是熱指數(由溫度與相對濕度評估),分為四個熱危害風險等級(26.7、32.2、40.6、54.4 為級距分界),適用事業單位所有工作者。WBGT 由自然濕球溫度、黑球溫度與乾球溫度加權計算;《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以 WBGT 訂定作息比例,但該作息標準的適用範圍僅限鍋爐房、鑄造熔融金屬、金屬熔煉、燒窯等特定高溫作業,一般戶外工作不適用這部標準

要注意的是,「這部作息標準只管特定高溫作業」不等於「WBGT 只能用在特定高溫作業」。WBGT 作為熱壓力指標的用途更廣,例如國健署〈幫助兒童避免熱傷害〉即建議,當「健康氣象」APP 預報綜合溫度熱指數達「危險」或「高危險」時,家長、老師與教練應採取保護兒童的措施。兩個指標不可混用,但也不要把法規的適用範圍誤當成指標的使用範圍。

高溫燈號的黃燈、橙燈、紅燈是幾度?

依中央氣象署高溫資訊的定義:黃燈為氣溫達 36 度以上;橙燈為氣溫達 36 度以上且持續 3 天以上,或氣溫達 38 度以上;紅燈為氣溫達 38 度以上且持續 3 天以上。職安署《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第三版)並指出,於氣象署發布高溫資訊時,普遍均已達熱危害風險等級第三級以上。實際發布狀況請以氣象署最新公告為準。

體感溫度幾度以下算安全?

沒有這種安全門檻,體感溫度不應被當成通行許可值。 各項分級(如職安署的四級熱危害風險)反映的是族群層級的風險傾向,不是個人層級的安全保證。同樣的體感溫度,對長者、嬰幼童、慢性病患、服用特定藥物者、戶外工作者與運動中的人,風險差異很大;日曬、體力負荷與不透氣的衣物都會再往上加。請把體感溫度當成調整行程的風險訊號,而不是「低於某個數字就可以照常」的標準。


主要資料來源中央氣象署《體感溫度預報服務》(氣象服務系列十二)中央氣象署數位科普網:反映天氣冷熱感受的「體感溫度」中央氣象署高溫資訊勞動部職安署《高氣溫作業熱危害預防指引》(第三版,2025-06-20)職安署高氣溫作業防護資訊網《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全國法規資料庫)《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6同規則第 303 條之 1國民健康署:幫助兒童避免熱傷害NWS:What is the heat index?NWS Heat Index 方程式(WPC)NWS Wind Chill Chart體感溫度預報與當日高溫(自由時報,2026-07-01)大台北體感 41 度(Newtalk,2026-07-15)。文中濕度對照表為編輯部代入氣象署公式試算,非官方發布之預報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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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 2026 / 07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