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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8 個段落
先給結論:2026 年 9 月 25 日(中秋節)和 9 月 28 日(教師節)都是國定假日,這兩天出勤,8 小時以內的部分雇主必須「加倍發給」工資,也就是除了原本照給的薪水之外,再多發一天的工資。如果做超過 8 小時,超過的時數還要另外按延長工時加給。這篇會用實際數字帶你算一次,順便說明被少算薪水時該怎麼處理。本文法規依據為《勞動基準法》第 37、39 條,資料更新至 2026 年 8 月。
2026 中秋連假放幾天?9/25 到 9/28 共 4 天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 2026 年(民國 115 年)行事曆,中秋節在 9 月 25 日星期五,教師節在 9 月 28 日星期一。中間夾著 9 月 26、27 日的週末,形成 9/25 到 9/28 共 4 天的連續假期。
要特別注意的是,教師節從 2026 年起才恢復為全民放假的國定假日,過去只有教育人員放假,所以很多公司的內部行事曆、排班表在 2026 年上半年還沒更新。如果你發現公司把 9 月 28 日排成一般上班日、卻沒有給加班費,那多半不是故意的,而是行事曆沒改,值得早點反映。
想快速確認自己這段期間排休幾天、或推算特休要在哪天請最划算,可以用 日期計算器 直接算兩個日期之間的天數,比手指頭數月曆準確。
國定假日出勤加班費怎麼算?一句話先給答案
《勞動基準法》第 39 條規定:國定假日「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
「加倍發給」在勞動部的解釋裡,指的是在原本就要照給的當日工資之外,再加發一日工資,不是把薪水乘以二再另外算。對月薪制的人來說,因為月薪本來就已經包含國定假日的工資,所以實際上你會多拿到的是「一日工資」。
算式可以拆成兩段:
- 出勤 8 小時以內:加發一日工資(月薪 ÷ 30)。就算你只做 4 小時,法定上仍是加發整日工資,不能按比例打折。
- 超過 8 小時的部分:依《勞基法》第 24 條的延長工時標準另計,前 2 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第 3 小時起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月薪 3 萬 5 的上班族,中秋上班能多領多少?
假設小陳月薪 35,000 元,公司要他 9 月 25 日中秋節到班。
先算基準值:
- 日工資=35,000 ÷ 30 =1,167 元
-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35,000 ÷ 30 ÷ 8 =約 146 元
情況一:當天做滿 8 小時。除了原本的月薪照領,公司要另外加發 1,167 元。
情況二:當天做 10 小時。前 8 小時加發 1,167 元,多出來的 2 小時屬於延長工時,以 146 元的 1.34 倍計算,約 196 元 × 2 = 392 元。當天總共多領約 1,559 元。
情況三:連續 9/25 和 9/28 兩天都上班(各 8 小時)。加發 1,167 × 2 = 2,334 元。以月薪 35,000 來說,等於一個連假多賺了將近 7% 的月薪。
提醒一個常見誤解:國定假日出勤不能用「補休」單方面取代加班費。依規定,是否換補休必須經勞工同意,勞工要現金,雇主就得給現金。
時薪制打工族的國定假日加班費算法
2026 年基本工資的時薪是 196 元。時薪制的計算邏輯和月薪制不同,因為時薪工作者的薪水通常不含未出勤日的工資。
如果國定假日原本就排你的班,而你照常出勤,那 8 小時以內的工資應該是「原本的工資+加倍發給的部分」,也就是每小時實質拿到 392 元(196 × 2)。做滿 8 小時就是 3,136 元。
如果國定假日原本沒排你的班,公司臨時叫你來上班,同樣適用加倍發給的原則。實務上,很多打工族被以「反正你本來就沒班」為由只給單倍時薪,這是不合法的。
另外,部分工時人員的國定假日工資有依比例計算的規定,如果你一週只上 20 小時,計算方式會按比例調整,建議直接向勞動部或當地勞工局確認自己的班表適用哪一種。
老闆可以強迫我中秋節上班嗎?
不行,但也沒有你想的那麼絕對。
《勞基法》第 39 條寫得很清楚,國定假日出勤必須「經徵得勞工同意」。也就是說,勞工有拒絕的權利,雇主不能單方面指派,更不能因為你拒絕而懲處、扣考績或解僱。
不過有兩個例外要知道:
-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第 40 條,雇主可以停止假期使勞工工作,但工資要加倍發給,事後還要補假,並在 24 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
- 事前排定的輪班制:像是醫療、保全、大眾運輸、餐飲零售等行業,如果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已經約定輪班,且國定假日經協商調移到其他日期,那當天就不是你的國定假日了——但「調移」同樣需要勞資雙方同意,不是公告一下就算數。
如果你是餐飲、零售、觀光業,中秋連假幾乎不可能全休,重點就不在「能不能不上班」,而在「有沒有把該給的錢給足」。
加班費被少算怎麼辦?三個查核步驟
連假結束後領到薪資單,建議花十分鐘做這三件事:
- 對出勤紀錄:雇主依法必須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並保存 5 年。你有權要求雇主提供出勤紀錄副本,這是最重要的證據。
- 對薪資明細:《勞基法》第 23 條規定雇主要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的明細。薪資單上應該找得到「國定假日出勤」或類似項目,金額對不對一算就知道。
- 先內部反映,再申訴:多數少算是計算錯誤而非惡意,先找人資核對。如果溝通無效,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提出勞資爭議調解,或撥打 1955 勞工諮詢申訴專線。違反第 39 條的雇主,依第 79 條可處 2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申訴時效方面,工資請求權的消滅時效是 5 年,所以就算是前幾年被少算的加班費,只要證據還在,都還有機會追討。
連假前現在就可以做的兩件事
第一,翻出你的勞動契約和工作規則,確認裡面有沒有「國定假日調移」的條款。如果有而你從沒同意過,這就是連假前該和人資釐清的事。
第二,把出勤紀錄先存一份。不少人是離職後才發現加班費被少算,但那時候已經拿不到打卡紀錄了。連假前後各截圖一次打卡系統,花不到三分鐘。
如果你正在盤算怎麼把特休疊在連假前後,把 9 月 21 日到 24 日這四個工作日請掉,就能從 9 月 19 日一路休到 9 月 28 日,總共 10 天。用 倒數計時器 設個提醒,或用 日期計算器 排一下請假組合,趕在同事之前把假卡好。
常見問題
中秋節上班可以換補休,不領加班費嗎?
可以,但必須是勞工自己同意。依《勞基法》第 32 條之 1,延長工時或休假日出勤的工資,經勞工同意才能選擇補休。雇主不能單方面規定「一律換補休」。而且補休期限屆期或契約終止時仍未休完的時數,雇主要按原加班費標準折現。
我是月薪制,中秋節那天只上半天,加班費會不會打對折?
不會。國定假日出勤在 8 小時以內的部分,都是加發一日工資,不按實際工時比例縮減。就算只上 2 小時,仍應加發一整日工資。
公司說 9 月 28 日教師節不是國定假日,這樣對嗎?
不對。依現行《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教師節自 2026 年起為全國放假日,適用《勞基法》第 37 條的休假規定,全體勞工都應放假。如果公司行事曆沒更新,建議把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 115 年辦公日曆表印給人資看。
國定假日出勤的加班費,要不要計入加班時數 46 小時的上限?
國定假日出勤 8 小時以內的部分不算延長工時,不計入每月 46 小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放寬至 54 小時、每 3 個月 138 小時)的上限;但超過 8 小時的部分屬於延長工時,要計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