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權益 9 分鐘 UPDATED · 2026 / 08 / 09

颱風假有薪水嗎?2026 颱風天出勤、扣全勤、加班費規定一次搞懂

颱風假不是勞基法的法定假日,公司到底能不能扣薪、扣全勤?本文整理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說明停班標準怎麼認定、颱風天出勤能不能要加班費、哪些做法已經違法,並附上颱風季前該做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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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8 個段落

防災儀表板 選你的縣市和區:警報與特報狀態、即時雨量、停班停課、風雨最強時段,一頁看完

先給結論:颱風天縣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你沒去上班,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但這不是強制規定;相對地,如果你當天照常出勤,雇主同樣「宜」加給工資,也不是強制。這兩個「宜」字,就是每年颱風季勞資爭議最多的地方。台灣一年平均有 3 到 4 個颱風登陸或發布陸上警報,8 月又是最密集的月份,把規則搞清楚,比事後吵架有用得多。

颱風假不是「假」:先搞懂法源到底在哪

很多人以為颱風假是勞基法給的假別,其實翻遍勞基法都找不到。颱風天停止上班的依據是《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那是規範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的行政規則,目的是避免民眾在災害中通勤受傷,不是給勞工的休假權利。

民營企業的勞工要看的是勞動部訂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這份要點的性質是行政指導,用字是「宜」不是「應」,所以:

  • 勞工因天然災害無法出勤,雇主宜不扣發工資——建議不扣,但沒扣薪不會直接開罰
  • 勞工當日照常出勤,雇主宜加給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
  • 但有一件事是明確不能做的:不得視為曠職、遲到,不得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得因此強制補班

換句話說,扣薪這件事處在灰色地帶,但把颱風假記成曠職、逼你請特休、要你之後補班,這些是站不住腳的。

颱風天沒上班,公司可以扣薪嗎?

法律上,颱風停班日不是勞工原本就有的休假日,勞工沒有提供勞務,雇主依「無工作無工資」原則主張不給付當日工資,並不會直接違反勞基法。實務上多數企業會選擇照給,一方面是勞動部的行政指導,一方面也是留人的成本考量。

真正的關鍵在你的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怎麼寫。如果公司的工作規則明訂「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日照給工資」,那就變成契約約定,雇主不能片面反悔;如果本來照給、今年突然說要扣,屬於不利益變更勞動條件,需要勞工同意。翻出你的聘僱契約和員工手冊,通常答案就在裡面。

全勤獎金可以扣嗎?

全勤獎金的性質,實務上多認定為工資的一部分。勞工是因為政府宣布停班、基於安全考量而未出勤,並非個人事由缺勤,雇主以此扣發全勤,容易被認定為變相懲罰,過去也有地方勞工局據此裁罰的案例。如果被扣了,值得向當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颱風天照常出勤,可以要求加班費嗎?

這一題最多人誤會。颱風停班日不等於假日,所以在正常工作日出勤,並不會自動變成「加班」,沒有勞基法第 24 條或第 39 條的加倍工資規定可以援引。你能主張的是:

  • 當日工資照給(本來就該給)
  • 雇主宜「加給」工資——加多少沒有法定標準,常見做法是加給一日工資或給補休一日,屬於各公司自行約定
  • 交通協助:派車、補貼計程車費,或提供其他必要協助
  • 如果當天實際工作時間超過 8 小時,超過的部分還是要照勞基法算延長工時工資

所以正確的問法不是「颱風天上班有沒有雙倍薪」,而是「公司的天災出勤加給是怎麼約定的」。這件事最好在平時就問清楚,寫進工作規則。

停班標準怎麼看?「工作地、居住地、必經地」三選一

不少人住在新北、公司在台北,兩邊宣布不一樣就開始糾結。要點寫得很清楚,只要下列任一地點被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就可以不出勤:

  • 勞工工作所在地
  • 勞工居住地
  • 勞工提供勞務必經途中的地區

舉例:你住基隆、在台北市上班,基隆宣布停班而台北照常,你依然可以不出勤,且不得被記為曠職。反過來,如果三個地點都沒停班,但你評估路況真的危險,那就屬於個人請假,雇主可依規定要求請假。

這 5 種做法,公司做了就站不住腳

  • 把颱風停班日記成曠職,或依此作為考績、解僱的理由
  • 強迫勞工用特休、事假、補休沖抵颱風停班日
  • 事後要求強制補班(要補班必須經勞工同意,且不得違反七休一與工時上限)
  • 因未出勤而扣發全勤獎金
  • 已在工作規則寫明照給工資,卻片面改為不給

遇到這些情況,先在公司內部以書面(Email、通訊軟體文字)確認對方說法,把出勤紀錄、薪資單、公告截圖留存下來。如果要做成一份完整的證據資料,可以把多張截圖和薪資單掃描檔用線上工具合併成單一 PDF,調解時提交會清楚很多——像 PDF 合併工具 就能在瀏覽器直接處理,檔案不會上傳到別人的伺服器。

外送員、居家工作、排班制怎麼算?

居家工作者:如果因災情停電、斷網而客觀上無法提供勞務,同樣適用要點,雇主不得認定為曠職。但如果家裡一切正常、工作可正常進行,雇主要求照常線上工作並不違法。

排班制、輪班制勞工:颱風停班日剛好是你的排定休息日或例假,那天本來就不用上班,不會額外多出一天假,也不能要求另行補假。這是每年最常見的誤解之一。

外送、平台工作者:多數屬於承攬性質,不受勞基法保障,出勤與否由自己決定。近年主管機關有要求平台在颱風期間暫停或限縮服務、提高保險與獎金,但這與勞工的工資給付規定是兩回事。

颱風季前,現在就可以做的 3 件事

不必等災害發生才臨時查資料,這三件事花不到 30 分鐘:

  • 翻出工作規則:搜尋「天然災害」「颱風」關鍵字,確認公司對停班日工資、出勤加給的約定,截圖存檔
  • 確認通報流程:知道停班時要通知誰、用什麼管道,避免事後爭執「有沒有請假」
  • 盤點自己的假別存量:確認特休剩幾天、到期日是哪天。特休以到職日起算,很多人算錯年度,可以用 日期計算器 直接算出到職滿週年的日期和剩餘天數

常見問題

颱風假算特休嗎?公司要我請特休合法嗎?

不合法。勞動部要點明確規定,雇主不得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含特休)處理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日。特休的排定權在勞工,雇主片面指定日期本身就有爭議。

公司沒宣布停班,但政府宣布了,我可以自己不去嗎?

可以。政府宣布停止上班的對象雖然是機關學校,但只要你的工作地、居住地或通勤必經地被列入,依要點就可以不出勤,雇主不得認定曠職。不過仍建議依公司流程通報一聲,留下紀錄。

颱風天出勤受傷,算職業災害嗎?

如果是在雇主要求下出勤,於執行職務中或通勤途中發生事故,原則上可認定為職業災害,可請領職災保險給付。務必第一時間就醫並保留診斷證明、事故現場照片與出勤紀錄。

颱風停班日,公司事後要求補班,我可以拒絕嗎?

可以。補班等同於變更原本的工作日安排,必須經勞工同意,且不得違反七休一及每月延長工時上限。單方面公告要求全體補班,勞工有權表示不同意並向勞工局申訴。

本文資料更新至 2026 年 8 月,依據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整理。個案認定仍以各地方勞工局(處)見解為準,遇爭議可撥打 1955 勞工諮詢專線或向所在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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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 2026 / 08 / 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