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知識 7 分鐘 UPDATED · 2026 / 09 / 25

桃園機場安檢盒堆滿手持風扇:鋰電池風扇要隨身帶,鉛酸電池風扇禁止上機

7 月初,桃園機場安檢區的沒收箱被拍到堆滿各色手持風扇。桃園機場公告的規則依電池種類分成三種:內建鋰電池的充電式風扇必須隨身攜帶、禁止放進託運行李;乾電池風扇隨身或託運都可以;含鉛酸電池的風扇隨身與託運都禁止。同一個安檢口,行動電源自 4 月 8 日起另有新制:每位旅客最多 2 個,不能託運,飛行途中禁止使用或充電。違反危險物品規定的罰則,依《民用航空法》第 112 條之 2 是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由航空警察局處罰。這篇整理風扇與行動電源分別怎麼帶、出發前怎麼確認自己那一支是哪一種電池,以及各來源沒有說清楚的地方。規則截至 2026 年 9 月 25 日,實際搭機以航空公司與桃園機場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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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7 個段落

7 月初,桃園機場安檢區的沒收箱被拍到堆滿各種顏色的手持風扇。夏天出國帶一支風扇很平常,不少人是看到這則報導,才第一次想到那支風扇該放手提還是託運。

桃園機場公告的規則,依風扇裡的電池種類,分成三種情況。

一、先講結論:看電池,不看風扇

風扇裡的電池隨身帶上機放進託運行李
內建鋰電池(USB 充電款,最常見)可以不行
乾電池可以可以
鉛酸電池不行不行

三列的來源不同:

  • 鉛酸電池有桃園機場公司的原文。2024 年 6 月 28 日的新聞稿寫「手持式電風扇(含有鉛酸電池)禁止託運跟手提攜帶上機」,是無條件禁止。2026 年 7 月聯合報與自由時報的報導則多了條件,寫成「未符合 IATA 相關條款者」才全面禁止,自由時報並點名 A67 條款。兩種寫法並存,風扇如果是鉛酸電池,直接當成不能帶最保險(這一句是本文的建議,不是來源條文)。
  • 鋰電池風扇沒有在官網新聞稿找到原句。官網飛安宣導頁(2026 年 9 月 4 日更新)寫的通則是「鋰電池之可攜式電子裝置……僅可置於手提行李及隨身攜帶上機」;「充電式手持風扇必須隨身、禁止託運」這句是 7 月媒體的轉述。
  • 乾電池款可隨身或託運,只見於媒體報導,官網沒有原文;報導並建議先取出電池,避免在行李裡被誤啟動,這是媒體的建議。

鋰電池不能託運的原因,民航局在行動電源的說明裡講得很白:託運行李在飛行中沒有人拿得到,萬一冒煙或起火,機組人員無法即時處理。民航局講的是行動電源;內建鋰電池的風扇為什麼比照辦理,是本文的推論。

二、怎麼知道自己那一支是哪一種電池

出發前在家看一次,比在安檢口被問住便宜得多。

  1. 看機身與說明書:標示會寫「鋰電池」「Li-ion」,或「鉛酸」「Lead Acid」「SLA」。USB 充電、機身小、沒有電池蓋的,多半是鋰電池。
  2. 看充電方式:用 USB 線充電的是充電式,多半是鋰電池;要裝電池的機型,去看電池蓋裡的電池標示。
  3. 看不出來就別賭:問航空公司,或看桃園機場公告。安檢口的處置是現場判斷,被沒收就拿不回來。

三、同一個安檢口:行動電源的 4 月 8 日新制

沒收箱裡除了風扇,行動電源是另一個常見的麻煩。民航局 4 月 2 日發布的新聞稿說明,國際民航組織(ICAO)的新規範自 4 月 8 日起全面實施;桃園機場公司 9 月 8 日的中秋連假新聞稿也重申「每位旅客攜帶行動電源以 2 個為限,應妥善包裝、個別保護,避免碰撞及短路」:

  • 每位旅客最多帶 2 個行動電源。
  • 禁止旅客在飛行途中充電。 桃園機場公司 9 月 8 日的連假新聞稿寫得更寬:行動電源「禁止於飛行途中使用或充電」。
  • 原本的規定不變:只能手提,不能託運。

容量的分級,民航局 2023 年的說明是:100Wh 以下可以帶;100Wh 到 160Wh 需經航空公司同意,最多 2 個。超過 160Wh 不能帶,這一段民航局 2023 年的頁面沒有寫,出自自由時報的報導。

行動電源要看得到 Wh。 部分航空公司可能檢查標示,只標 mAh 的可能被拒絕帶上機或被丟棄,這一句沒有追到單一原始出處。Wh 可以自己換算:mAh ÷ 1,000 × 電壓。以常見的 3.7V 計算,20,000mAh 約是 74Wh,27,000mAh 約是 100Wh。實際以機身標示的 Wh 為準,換算只是估算,不能拿來代替標示。

這兩條新規講的是行動電源,不是風扇本身。但風扇如果要靠行動電源在機上續命,就碰到「飛行途中禁止充電」這一條;桃園機場公司 9 月 8 日的新聞稿把這條寫成行動電源禁止於飛行途中使用或充電。

風扇在機艙裡能不能開,本文沒有查到民航局的統一規定;各航空公司的要求可能更嚴,以所搭航班為準。至於在地面上,行動電源接著風扇邊吹邊充是什麼情況,另有一篇:隨身小風扇邊吹邊充,為什麼電量不會增加。

四、被查到會怎樣

報導提到,違反規定可以依《民用航空法》開罰。這部法律的相關條文是:

  • 第 43 條第 1 項:危險物品不得攜帶或託運進入航空器,但符合國際通用的危險物品處理標準者不在此限。
  • 第 112 條之 2:違反第 43 條第 1 項,攜帶或託運危險物品進入航空器,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由航空警察局處罰。

報導中看得到的處置是安檢現場的沒收。報導寫「可依法開罰」,但沒有看到個案實際開罰的說明,這裡不下判斷。

五、出發前的四個動作

  1. 確認風扇的電池種類:鋰電池的手提,乾電池的看航空公司規定,鉛酸電池的不要帶。
  2. 行動電源與風扇一律放手提行李:不放託運。
  3. 行動電源最多 2 個,機身要看得到 Wh:只標 mAh 的,先算好、確認機身有沒有 Wh。
  4. 登機後不要使用行動電源,也不要用它替任何東西充電:包含替風扇充電。

如果那支風扇已經放進託運行李,在櫃檯託運之前拿出來,改放手提。

資料來源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行動電源新制新聞稿(ICAO 新規範自 4 月 8 日起實施),2026 年 4 月 2 日。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行動電源應攜帶上飛機並做好保護,切勿託運〉,2023 年 1 月 11 日。
  •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用航空法》第 43 條、第 112 條之 2。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新聞稿〈暑假出國夯 桃園機場總運量上看800萬人次 避免卡關 含鉛酸電池手持電風扇禁上機〉,2024 年 6 月 28 日(業務處)。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新聞稿〈中秋及教師節連假桃機預估破93萬人次 呼籲旅客提早報到、留意安檢規定〉,2026 年 9 月 8 日(業務處)。
  •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官網,飛安宣導頁(2026 年 9 月 4 日更新)。
  • 鋰電池風扇與乾電池款的說法:聯合新聞網 2026 年 7 月 4 日、自由時報 2026 年 7 月 5 日、自由時報 3C 2026 年 7 月 28 日、Yahoo 新聞(鏡報)2026 年 7 月 4 日報導,報導內容引述桃園機場的規定。

常見問題(FAQ)

手持風扇可以帶上飛機嗎?

內建鋰電池的充電式手持風扇可以隨身攜帶上機,但不能放進託運行李;乾電池款隨身或託運皆可;含鉛酸電池的風扇,隨身與託運都不行(桃園機場公司 2024 年新聞稿原文)。前兩項目前只見於媒體轉述與官網的鋰電池通則。

手持風扇可以放進託運行李嗎?

鋰電池款不行,必須隨身攜帶;鉛酸電池款也不行。只有乾電池款,依報導可以託運,並建議先取出電池。

怎麼分辨手持風扇是鋰電池還是鉛酸電池?

看機身或說明書的電池標示,鋰電池會寫「Li-ion」或「鋰」,鉛酸電池會寫「鉛酸」「Lead Acid」或「SLA」。用 USB 線充電的小型風扇多半是鋰電池。看不出來時,先問航空公司或桃園機場。

在飛機上可以開手持風扇嗎?

本文沒有查到民航局對機上使用手持風扇的統一規定。民航局的新制針對行動電源,禁止飛行途中充電。風扇能不能在機艙內開,各航空公司要求不同,以所搭航班為準。

行動電源最多可以帶幾個?

依民航局 4 月 2 日的新聞稿,自 4 月 8 日起每位旅客最多 2 個,只能手提,不能託運,飛行途中禁止充電;桃園機場公司 9 月 8 日的新聞稿另寫「禁止於飛行途中使用或充電」。100Wh 以下可帶,100Wh 到 160Wh 需經航空公司同意,超過 160Wh 不能帶(後一段出自自由時報報導)。

帶錯規定的風扇會被罰多少?

《民用航空法》第 112 條之 2 規定,違反第 43 條第 1 項攜帶或託運危險物品進入航空器,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由航空警察局處罰。報導中看到的多是安檢現場沒收,報導寫「可依法開罰」,個案是否實際開罰則沒有說明。自由時報與聯合報寫的是「第 49 條之 1 第 4 款、1 萬元到 5 萬元」,但該條是公益性獨立董事的規定,與罰鍰無關,本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的現行條文為準。

風扇已經放進託運行李了怎麼辦?

鋰電池風扇必須隨身,託運之前把它拿出來,改放手提行李。含鉛酸電池的風扇不能上機,只能留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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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 2026 / 09 /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