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 · 目次 本文 8 個段落
本文 8 個段落
八月進入颱風旺季,每次縣市首長一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公司群組就會開始吵同一件事:颱風假到底有沒有薪水?先給答案:颱風假不是勞基法規定的假別,雇主依法可以不給薪、也不算你曠職;但如果公司要你照常上班,工資一定要照給。這中間的細節差很多,搞懂之後你至少不會被扣全勤、不會被硬扣事假。這篇用勞動部現行規定,把颱風天的出勤、薪資、加班費一次講清楚。
颱風假有薪水嗎?先講最容易被誤解的結論
依勞動部《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颱風天停班的定位是**「基於安全考量的停止辦公措施」,不是勞基法的法定假日**。這帶出兩個結果:
- 你沒去上班:雇主「宜」照給工資,但法律沒有強制。實務上多數企業會給,也有公司選擇不給——這一點合法,看的是公司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怎麼約定。
- 你去上班了:這是正常出勤,工資必須照給,一毛都不能少。
很多人以為「颱風假不給薪」就是違法,其實不是。真正違法的是後面那些「不利處分」,我們下面會講。所以進公司第一件事,去翻你的工作規則或勞動契約,看看有沒有寫「天然災害停止上班日工資照給」——有寫,公司就必須照辦。
哪些情況可以合法不出勤?三個地點只要一個停班就算
這是最多人搞錯的地方。勞工可以合法不出勤的判斷,看的不是只有「公司在哪」,而是三個地點中的任何一個:
- 工作所在地(公司所在的縣市)宣布停止上班
- 居住地(你住的縣市)宣布停止上班
- 從居住地到工作地的必經途中,任一行政區宣布停止上班
舉例:你住基隆、在台北上班,基隆宣布停班但台北照常上班——你依然可以合法不出勤。反過來,住台北、在新北工作,新北停班而台北沒停,一樣可以不出勤。三者只要有一個成立就算,不需要三個都停。
這種情況下,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遲到,也不得強迫你用事假、特休或其他假別扣抵。
颱風天出勤有加班費嗎?三種情況分開算
「我冒著風雨去上班,是不是該有加班費?」這題要分成三種情況:
情況一:當天是你的正常工作日
出勤屬於正常工作,工資照給,但雇主沒有法定義務額外給加班費。不少公司會自行加發「防災津貼」或給補休,那是公司的額外福利,不是法律要求。
情況二:當天是休息日或國定假日
你原本就不用上班,公司要你出勤,就必須依勞基法給付加班費。以休息日為例,前 2 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 1⅓ 倍、第 3 小時起加給 1⅔ 倍。國定假日出勤則須加倍發給工資。
情況三:超過正常工時的部分
不管是不是颱風天,只要當天工作超過 8 小時,超過的部分都要照勞基法第 24 條計算延長工時工資,這點不會因為颱風而改變。
另外提醒一個實務重點:如果雇主要求出勤,依規定應注意勞工的通勤安全,包括提供交通工具、住宿或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這不是加班費,但你可以合理向公司爭取。
雇主不能做的五件事:扣全勤、算曠職都不行
颱風天最常見的職場爭議,幾乎都出在這五件事。只要縣市已宣布停班而你選擇不出勤,雇主不得:
- 視為曠工或遲到早退
- 強制以事假、特休或其他假別扣抵
- 扣發全勤獎金
- 要求事後補班補足工時
- 因此解僱、調職或做出其他不利處分
如果公司真的這樣做了,這是實打實的違法,可以檢舉。要留存的證據包括:縣市政府停班公告截圖、公司要求出勤或補班的通訊紀錄、薪資單上的扣款明細。這些留好,申訴時就有底氣。
排班制、時薪族、外送員的颱風天怎麼算?
非典型工作型態的人最容易吃虧,分開說明:
- 月薪排班制:適用相同原則。停班日剛好排到你的班,你可以不出勤,公司不得記曠職;出勤則工資照給。
- 時薪族、部分工時:這是最尷尬的一群。因為薪資按實際工時計算,沒出勤自然就沒工時。同樣建議先看勞動契約有沒有約定,並在事前跟主管確認當天班表是否取消,避免白跑一趟。
- 外送員、平台接單者:多數屬於承攬關係,不受勞基法保障,接單與否由自己決定。強烈建議把「安全」放在收入前面,颱風天的路況風險遠高於單趟獎金。
- 派遣勞工:以你的**要派單位(實際工作地點)**與居住地的停班公告為準,薪資給付責任在派遣公司。
遇到爭議怎麼申訴?兩個管道
如果溝通無效,有兩條路:
- 撥打勞動部 1955 專線:24 小時服務,可諮詢也可申訴,會轉介到管轄的地方勞工主管機關。
- 向公司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動局(處)申訴:可線上或臨櫃提出,勞工局會啟動勞動檢查。
提出申訴前,把事情經過寫成一份簡單的書面說明會加分很多——時間、地點、對方說了什麼、造成什麼損失,條列清楚即可。寫完記得檢查一下錯字,可以用中文錯別字檢查工具掃一遍,正式文件裡的錯字會影響可信度。
常見問題
Q1:颱風假不給薪,公司是不是違法?
不算違法。颱風假不是勞基法的法定假別,法規用的是「工資由勞雇雙方協商」「宜不扣發工資」的表述,屬於鼓勵而非強制。但如果公司的工作規則、團體協約或勞動契約已明訂天災停班工資照給,公司就必須遵守,否則就是違反契約。
Q2:公司要求颱風假之後補班,我可以拒絕嗎?
可以。依規定雇主不得因勞工於天然災害期間未出勤而要求事後補行工作。如果公司強制補班,可以向 1955 專線或當地勞工局申訴。實務上若公司希望調整班表,必須經勞工同意,不能單方面決定。
Q3:我住的地方停班、公司所在地沒停,可以不去嗎?
可以。只要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或居住地到工作地的必經途中任一地區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就可以選擇不出勤,且不得被視為曠職。建議當天把居住地的停班公告截圖留存,避免事後認定爭議。
Q4:颱風天上班受傷,算職業災害嗎?
如果是在雇主要求出勤的情況下,於執行職務中受傷,屬於職業災害,可依勞基法及職業災害保險相關規定請求補償。通勤途中發生事故,符合勞保「上下班必經途中」要件者,也可申請職災給付。發生當下記得保留就醫紀錄與事故證明。
颱風季開始前,先做這兩件事
第一,今天就把公司的工作規則調出來看一遍,找「天然災害」或「停止上班」這幾個關鍵字,確認公司是怎麼約定的。找不到書面規定的話,趁平常時候在群組問人資一句,比颱風當天吵架有效得多。
第二,把1955 專線存進手機聯絡人。真的遇到爭議時,你不會有心情去查電話。
本文資料更新至 2026 年 8 月,各項規定以勞動部及各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