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特休假完整攻略:天數怎麼算、沒休完怎麼辦?上班族必知的休假權益

勞工權益 · · 10 分鐘

你真的搞懂自己有幾天特休假嗎?

特別休假(特休假)是勞基法保障的帶薪假,也是上班族最在意的福利之一。但很多人對自己到底有幾天特休假搞不清楚,甚至不知道特休沒休完的話,公司依法必須折算工資給你。Q2 剛開始,正是盤點今年特休假額度、規劃休假的好時機。這篇把勞基法關於特休假的規定一次講清楚,讓你知道自己的權益在哪裡。

特休假天數怎麼算?完整對照表

根據勞基法第 38 條,特休假的天數是依據你在「同一個雇主」底下的工作年資來計算的:

  • 滿 6 個月未滿 1 年:3 天
  • 滿 1 年未滿 2 年:7 天
  • 滿 2 年未滿 3 年:10 天
  • 滿 3 年未滿 5 年:14 天
  • 滿 5 年未滿 10 年:15 天
  • 滿 10 年以上:每多 1 年加 1 天,上限 30 天

舉個例子:如果你是 2024 年 7 月 1 日到職,到 2026 年 4 月已經年資滿 1 年但未滿 2 年,你現在這個週期的特休假應該有 7 天。如果你不確定自己到職幾年幾個月,可以用日期計算器算出精確的在職天數。

特休假的「週年制」與「曆年制」差在哪?

特休假的給假方式有兩種制度,差異很大:

週年制是以你的到職日為基準,每滿一定年資就取得新的特休天數。例如你 3 月 15 日到職,那你的特休週期就是每年 3 月 15 日到隔年 3 月 14 日。這是勞基法的原始設計,對勞工最有利。

曆年制是公司把特休假統一以 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為週期,依照你當年度的年資比例換算天數。很多公司為了行政方便會採用曆年制,但前提是不能讓勞工的權益受損。

不管公司用哪種制度,有一個鐵則:換算後的特休天數不能少於週年制的結果。如果公司用曆年制算出來的天數比週年制少,那就是違法。建議你兩種都算一次,確認公司有沒有少給你。

特休假的排定權利:誰說了算?

這一點很多人搞不清楚,以為特休假要主管批准才能放。勞基法第 38 條第 2 項明確規定:特休假的排定,原則上由「勞工」自行決定。也就是說,你要哪天放特休,基本上你說了算。

不過,法律也寫了一個但書:如果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的急迫需求,可以跟勞工協商調整。但「協商」不是「拒絕」——公司不能單方面不准你放特休,只能跟你討論換個時間。如果你遇到老闆說「那天人不夠,不准請特休」,他必須提出具體的營運理由,而且要協商出你同意的替代日期。

常見的違規做法包括:公司規定特休假要提前一個月申請、主管有權否決特休申請、旺季全面禁止請特休等。這些規定如果讓你的特休權利實質上被剝奪,就可能違反勞基法。

特休沒休完怎麼辦?公司必須付錢給你

這可能是最重要的一條規定:年度結束或契約終止時,如果你還有沒休完的特休假,雇主「應」折算為工資發給你。注意,法律用的是「應」,不是「得」——也就是說這不是可選的,公司一定要給。

未休工資的計算方式:以你最近一個月的「正常工時工資」除以 30,再乘以未休的天數。假設你月薪 4 萬元,有 3 天特休沒休完,未休工資就是 40,000 ÷ 30 × 3 = 4,000 元。

有幾種常見的違法做法要特別留意:

  • 公司說「特休沒休完就作廢」——違法。除非你自己不想休,經過協商同意遞延到下一年度,否則一律折算工資
  • 公司說「離職的人沒有未休工資」——違法。不管是你自己離職還是被資遣,特休沒休完的部分都要折算
  • 公司把特休假跟病假、事假混在一起計算——違法。特休假是獨立的假別,不能混用

特休假常見的 5 個職場陷阱

在實務上,以下這些情況經常出現在台灣職場,你應該知道怎麼應對:

**陷阱一:到職未滿一年沒有特休。**自 2017 年勞基法修法後,滿 6 個月就有 3 天特休假。如果公司還在用「做滿一年才有特休」的舊規定,那已經不合法了。

**陷阱二:排定特休要主管簽核。**行政流程上讓你填單通知公司沒問題,但主管不能用「不核准」的方式否決你的特休。

**陷阱三:年底突然叫你把特休用完。**有些公司為了避免支付未休工資,會在年底要求員工強制休假。如果是強制排定而非協商,也有爭議。

**陷阱四:離職預告期間不能用特休。**法律沒有這條規定。預告期間你依然可以使用特休假。

**陷阱五:試用期不計入年資。**勞基法沒有「試用期」的概念,你的年資從到職第一天就開始算。

遇到權益被侵害,該怎麼處理?

如果你發現公司在特休假的做法上有問題,有幾個管道可以處理:

第一步,先跟公司的人資部門反映。有些時候是人資系統設定錯誤,或是主管不了解法規,透過內部溝通就能解決。溝通時建議用書面(email 或通訊軟體文字訊息),留下紀錄。

第二步,如果公司不處理,可以向各縣市勞工局提出勞資爭議調解申請。調解是免費的,而且調解期間雇主不能對你有不利的處分。

第三步,也可以直接向勞工局檢舉。違反特休假相關規定的雇主,可處新台幣 2 萬至 100 萬元罰鍰。

不管走哪個管道,最重要的是保留證據。你的出勤紀錄、特休假申請紀錄、薪資單上的未休工資欄位,這些都是關鍵的佐證文件。建議你把這些資料定期整理成 PDF 備份,以備不時之需。

常見問題

特休假可以用「小時」為單位請嗎?

勞基法規定特休假的最小單位是「日」,但如果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用半日或小時為單位請假。也就是說,如果公司同意,你可以只請半天特休。但公司不能反過來強制你只能用小時為單位請,藉此增加你請假的門檻。

約聘人員或派遣工也有特休假嗎?

只要你跟雇主之間存在勞動契約關係,不管是正職、約聘、甚至部分工時(時薪制),都有特休假的權利。差別在於部分工時的特休天數會按比例計算。派遣工的特休假由派遣公司負責,年資也是以在派遣公司的年資為準。

特休假可以遞延到明年嗎?

可以,但前提是勞雇雙方協商同意。遞延以一次為限,也就是最多遞延到下一個年度。如果遞延後還是沒有休完,雇主就必須折算未休工資給你。

換工作的話,前公司的年資可以帶到新公司嗎?

一般來說不行。特休假的年資是以「同一雇主」為準,換公司就重新計算。但如果是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而你留用到新公司,原有的年資應該要繼續承認。

本文資料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勞動部相關函釋,更新至 2026 年 4 月。

特休假是你工作的一部分報酬,不是公司的恩惠。搞清楚自己有幾天假、怎麼排、沒休完怎麼算,這些都是保護自己的基本功。趁這個月把今年的特休額度盤點一下,該休的假就安心去休吧。